🌱 出書獎勵計畫細則 🌱

 

1. 申請計畫執行期程,以核定日起一年半為原則。因故無法交稿則可展延乙次。

計劃期間,若創作者因故無法準時交稿,得向本社提出展延,且期間半年為限。展延每組得申請乙次。

2. 不受理以生成式AI作為創作工具的計畫案。

3. 同一創作者可申請提案數以一案為限。

4. 獎勵內容:

每案皆補助印刷費用,並以10%版稅(另訂合約)回饋作者。

為避免補助資源重複,同一計畫已獲得其他單位補助者,將不重複給予獎勵。